日前,住建部发布《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进行规定,包括室外迎水面防水,室内房间不渗漏,室内隔声防噪,室内空气健康,室内建筑面层平整无开裂,固定家具安装牢固美观,设备管线设置合理,围护系统防坠落等8方面要求,并对具体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。
此外,《通知》提出要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,通过保险的风险事故预防和费率调节机制,加强风险管控,强化保险机构对施工过程监督,保障建筑工程质量,保证使用者权益。
以下为原文:
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)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为贯彻落实好关于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决策部署,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现就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增强使命感
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,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。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芯,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,是新发展阶段满足居住条件的最基本要求,也是住房需求从“有没有”转为“好不好”的关键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深刻认识提升保障性住房质量的重要意义,切实解决质量常见问题,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、住得好。
二、制定防治要点,强化底线要求
各地要在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,结合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,制定本地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,在渗漏、隔音、室内空气质量、裂缝、固定家具安装、管线设置、外墙脱落等方面,达到最基本的控制要求。(一)室外迎水面防水。雨水管、管井管道以及女儿墙等泛水处应设防水附加层或进行多重防水处理。女儿墙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%,压顶内侧下端应作滴水处理。外门窗及其接缝部位的气密性、水密性应满足标准要求。外窗台应设置压顶、批水板和滴水线等排水构造措施,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%。地下室迎水面主体结构应为防水混凝土,厚度不应小于250mm。(二)室内房间不渗漏。卫生间顶棚应设置防潮层或采用防潮材料,淋浴区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000mm,且不低于淋浴喷淋口高度,其他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应不小于250mm。管道连接严密、维修更换便捷,连接部位不渗不漏,穿过楼板的防水套管应高出地面5mm。卫生洁具、厨房水槽与台面、墙面、地面等接触部位应密封防水。
三、完善制度措施,抓好责任落实
各地要严格履行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,规范招投标行为,在认真执行现行有关制度基础上,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完善保障措施。(一)完善资金管理制度。要确保资金支持到位,严禁恶意压价、低水平建设。积极推进工程造价改革,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,加强合同履约管理。建立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,将防治工作作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。(二)推动工程质量保险。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,通过保险的风险事故预防和费率调节机制,加强风险管控,强化保险机构对施工过程监督,保障建筑工程质量,保证使用者权益。(三)开展专项审查。设计单位要细化施工图设计,编制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,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设计专篇进行专项审查。施工单位应编制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施工方案,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说明防治措施落实情况。(四)创新组织管理方式。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,大力推广装配式等绿色建造方式。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,促进建筑、结构、机电设备、装修等各专业协同。
[来源:住建部]